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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批公开摇号公租房17日起意向登记

发表于2011-10-13

2011/10/13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本报讯 北京公租房大规模公开摇号配租拉开序幕。昨天,海淀区房管局率先发布公告,10月17日将启动公租房意向登记及选房配租工作,去年11月30日及去年12月17日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摇号但最终未选房的家庭,以及去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市级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相应保障性住房的廉租租金补贴家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等三类家庭可从17日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意向房源登记。

海淀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已在街道、乡镇住保部门进行意向登记的家庭须重新进行登记,且以此次登记的信息为准。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资产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不得参加本次摇号配租。

登记结束后将进行摇号配租,之前已经参加摇号但最终未选房的两类家庭不用参加公开摇号,而第三类家庭将参加公开摇号,摇号后还将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只有通过资格复核后的轮候家庭才能最后配租公租房。

据介绍,海淀区作为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推行的试点,将在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筹措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等方面进一步发挥自身,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公共租赁住房大发展局面。同时,逐步缩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主要以公共租赁住房的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而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循环使用。此外,北京公租房相关细则也将近日出台,“三房轮候家庭”以外符合条件的家庭也将可以申请公租房。未来北京公租房准入对象包括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

新政亮点

两项“变更提示”凸现人性化

昨天,海淀区此次公租房配租中,还针对三类符合条件家庭中的第三类家庭中的两种特殊家庭做出了两项“变更提示”,让很多申请家庭感动不已:提示其中的单亲2人户家庭如果子女满10周岁,可提出变更申请,由原来的一居室变更申请配租二居室公租房;申请家庭中含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纳入优先配租范围。上述两种“变更申请”都需要在11月11日之前由申请家庭主动向街道或者乡镇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需要通过市住房保障办备案。

“政策越来越人性化了。我离婚后带着儿子住一套一居室经济适用住房,现在儿子14岁了,住着就很不方便。公租房已经替老百姓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昨天,苏家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住户王女士表示。

此外,昨天海淀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原则;租金标准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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