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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调控,各种无法理解

发表于2017-04-01
标签:调控政策 楼市动态 房价 清远楼市 清远买房 
近这几轮的新政,要调控过热的楼市本无大问题,但新政规定新报批商服类项目面积不得小于300㎡,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
发表于2017-04-01

大家都知道,稳房价固然重要,但繁荣经济更加重要,房地产说白了也只是经济中的一个领域罢了。一直以来,大量小商家、小企业都作为重要力量推动着广州这个“千年商都” 的经济发展。

而本轮给楼市降温的政策,直接以牺牲小商户、小企业的发展为代价,是不是有点过了呢?

再往前追溯,大量受调控影响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在土地出让时并无说明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也没有规定面积不得小于300㎡,更没有说明不能卖给个人只能卖给法人,今天新政作如此大的改变又是否合法呢?

如此重大的改变直接改变了市场前景,既然条件硬生生地被改变,那房地产企业是否能以此为依据申请退地呢?

以上种种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发表于2017-04-12
清远鸡,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调控,各种无法理解”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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